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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9
上帝的新衣(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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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之前被逼着写的作文不计其数。记得有一篇里非常骚情的写下这么一句话:“生命短暂,全部意义在于惊世骇俗的一闪,留给后人无限惊叹。”
几年后回想,这“一闪”有意义么?如果有,那么“一闪”的意义的意义又是什么?如果没有,那么以无意义的意义作为意义又有什么意义?(看完这句话要是没骂娘,请继续往下看)
或效仿往圣先贤,或追随古今牛人,或为实现XX主义……如果满脑子以上崇高理想,还拿什么探寻真理。
要么上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娶个PPMM,生个儿子,把儿子养大了上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娶个PPMM……似乎和生命意义有点接近了。
为什么要娶PPMM?为什么要生儿子?为什么自诩自由主义者却甩不掉顽固的处女情结?为什么一度认为人性自私却在为恶前后觉得浑身不舒坦?为什么理智有时不能控制情绪?人的天性从何而来?……
吃饱了撑着摆弄了一段时间诸如此类的问题,目前所得已经足够让我满意了。
下面开始装正经。
本文的大部分观点和例证来源于社会生物学(Sociobiology)。因我既不是研究生物学也不是研究社会学的,无力也不打算构建社会生物学世界观的恢宏体系,仅用社会生物学原理和前人的成果对我所关心的几个方面作些让我能够接受的解释。虽然仅仅这些内容就以《上帝的新衣》为题有些扯虎皮拉大旗之嫌(至于为何以《上帝的新衣》为题,见本文最后一章),不过没人规定不能用上帝的新衣擤鼻涕。
关于“进化”一词
社会生物学溯源,不能不提达尔文演化论(进化论)。evolution一词,虽然在英文中带有些“发展”的含义,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也用到了“高等”、“低等”、“进步”这样的词汇,却也承认了定义“高等”的困难,如果以器官分化程度作为评判高等与低等的标准,生物史上也不乏“低等”的生物打败“高等”的生物在生存竞争中胜出的例子。而由严复最初将“进化”引入中国,译自赫胥黎《Evolution And Ethics》的《天演论》,将原书有关“Evolution”的含义:
The word ‘evolution’,now generally applied to the cosmic process,has had a singular history, and is used in various senses. Taken in its popular signification it means progressive development,that is,gradual change from a condition of relative uniformity to one of relative complexity;but its connotation has been widened to include the phenomena of retrogressive metamorphosis,that is,of progress from a condition of relative complexity to one of relative uniformity。
译成:
“自吾党观之,物变所趋,皆由简入繁,由微生著。运常然也,会乃大异。假由当前一动物,远迹始初,将见逐代变体,虽至微眇,皆有可寻,迨至最初一形,乃莫定其为动为植。凡兹运行之理,乃化机所以不息之精。……。言其要道,皆可一言蔽之,曰:天演是也。”
这已经有意曲解了原文“Evolution既有由简至繁,亦有由繁至简的含义”之说,而后又由梁启超等人推波助澜,确立了“进化”这一译法。
“进化”一词,带有方向性、目的性和计划性的含义,将生物演变定义为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而根据《物种起源》,生物的变异是随机、无目的、无方向的,尽管自然选择使生物形态向多种方向演变,却并不能说明这是个“进步”的过程——除非把一个自诩为最高等生物的人扔进单细胞生命诞生之初的原始汤中他还能活蹦乱跳,或者作个更极端的假设:如果突然发生大灾变使地球环境回到生命诞生之初的状态而人类还能存活。连单细胞生物都不如,有什么可牛逼的。
尽管物种的每一个新生代似乎都比上一代更适应环境,然而环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生物的演变是一个与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无所谓进步与退步高等与低等。正如沿着一个环形的轨迹行走,每一步看起来都比上一步前进了,却不能称为一直在进步。
所以在本文中,凡提到evolution,皆用“演化”一词而不用“进化”。
广演化与微演化
演化论在广演化(Macro-Evolution,即如人类由单细胞生物进化而来的假说)方面已经饱受质疑和诘难,生物依靠长期积累渐变演化手段的假说无力解释寒武纪生命大爆炸,没有充分的化石证据和现象证明连续的中间物种存在,对精密器官的形成(如眼睛)也没有令人信服的论证,而且在说明为何物种之间存在生殖隔绝这一点上也力有未逮——尽管后来杜布赞斯基提出演化成不同的物种是由地理隔绝所导致,而且亦有实验证明将生物置于不同环境压力下,多代繁殖之后的群体不易与外族交配,比如根据特定栖境偏好选择一群果蝇,隔离繁殖35代后这些果蝇拒绝与不同栖境的果蝇交配,却未证明交配后不可生殖——正如我看欧美A片不容易兴奋一样。
“适者生存”也被许多人认为是同义反复的赘述,演化论预料,最能适应环境的生物将产生最多后代,但“适者”又定义为产生最多后代的生物。于是便形成“产生最多后代者产生最多后代”这样的循环论证,并不能视为一物种演化到另一个物种的坚实基础。
但是若按照如上论证,那么一些公理如“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也可以表示为“最短的线最短”这样的同义反复了。就连《审判达尔文》一书的作者也承认,“自然选择当然存在,自然界不断选择生物群体(population)中适应力最强的遗传因子。”而自然选择在微演化(Micro-Evolution,物种内的演化)方面,已经有大量难以质疑的证据,而且其过程也是通过实验可以观察的(如许多以细胞、植物、果蝇完成的实验)。从达尔文主义到社会生物学
1975年,生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Edward O. Wilson, 1929-)出版了《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一书,综合了社会学、生物学、生物演化论(并不涉及广演化)、人文文化学和人种学等研究领域,试图解释和预测包括人类在内的个体行为和群体社会与文化行为。尽管此学说缺乏实证的可能性,不过其论证过程已经使我感到合理的可接受了,正如若我生在数百年前,也会对神学感到合理的可接受(关于这些问题,将在本文最后一章中详述)。
在本文中,将尝试用社会生物学解释曾经困扰我的一些问题,分为以下章节:
1、道德与利他主义
2、美学与艺术
3、性与性文化
4、自由与多元
5、上帝的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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